首页 > 百科 > 法律常识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发出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05 20:41:53
The Beginning
1、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发出和执行。
2、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THE END

TAG: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  被申请人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