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如何量刑?
只要造成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
加重处罚事由 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根据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3)客观
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行为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4)主观
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以及土地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他公民或者是组织享有,对于土地征收来说,此时征收的行政机关一定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手续,如果是没有合法的批准手续,就征收土地的,行政机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