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有没有民事赔偿?
强奸罪判刑之后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造成了身体伤害,还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强奸罪中提到的赔偿一般都是精神损害赔偿,不是经济损失、物质损失赔偿,所以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二、强奸罪判刑之后怎么申请民事诉讼
可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如果刑事判决已经做出,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强奸行为一旦存在,按照刑事法律规定最终被定罪为强奸罪的,将会对此判处有期徒刑,而对于受害者来说,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附带提出民事诉讼,也就是可以要求对方对于自己的精神或者是身体方面的伤害进行赔偿,比如说有医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