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期限到了之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二、取保候审可以由谁申请?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取保候审一般指的是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担保人名单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犯罪嫌疑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工作,并可以做到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一般适用于对犯罪行为较轻的情况,且无需拘留或者逮捕,但必须对其行动自由作做出一定限制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的一种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可以随传随到,这样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到期后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犯罪嫌疑人及其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公安机构接到申请后三日内要作出回答,如果同意该申请,需办理相关的手续;若不同意该申请,需要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