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工伤纠纷类型有哪写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因为不愿承担工伤赔偿费用或怕被安监部门检查和处罚,不肯申请工伤认定或阻挠工伤认定的。
(2)用人单位否认与受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不愿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支出的。
(3)客观事实不明或相关证据不足,使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劳动部门三方对是否属于工伤有争议的。
(4)医疗诊断为复合伤病等,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造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诊断结论有争议的。
(5)用人单位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6)劳动者一方对认定不是工伤的结论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7)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或存在争议,提出再次鉴定的。
(8)受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医疗费用及其他工伤待遇的承担(包括应承担的项目、计算标准、计算方法)存有争议,用人单位一方拒绝按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工伤如何处理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就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工伤纠纷类型,比如有用人单位否认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不认可劳动者的受伤行为是属于工伤。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以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根据鉴定的结果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