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对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审理?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二、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原则有哪些?
1、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2、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法院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当事人平等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5、法院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6、辩论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7、诚信原则和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施工合同纠纷及其他民事纠纷的审理流程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的,开庭之后诉讼参与人依法配合法院整理即可。民事诉讼活动进行中,每个环节要做的事项都不一样,比如原被告不可能在任何环节都有提供证据的权利,举证是有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