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合同纠纷如何计算损失?
这需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准确分析,合同性质不同,损失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因违约发生的合同纠纷,损失赔偿金应参照合同约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发生合同纠纷对损失赔偿有争议怎么起诉?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发生合同纠纷损失赔偿争议的举证期限怎么确定?
1、合同纠纷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2、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四、合同纠纷损失赔偿争议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五、合同纠纷损失赔偿争议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
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4、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5、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6、证据材料为证人证言的,若该证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关键作用,则作出该证言的证人为关键证人。关键证人应当到庭作证。关键证人出庭确有困难且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可以直接提交书面证言。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给合同相对方造成了损失,通常都是按照实际损失赔付的,但合同中约定的损害赔偿金,不能超过合同订立时双方可以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失,主张过高的损失赔偿金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