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所谓早产,在我国是指怀孕28周以上、37周以内的分娩。怀孕28周以内分娩的人称为流产。所谓早产的前兆是早产的早期阶段,是早产的早期迹象。
先兆早产的表现:子宫收缩发生在妊娠不到37周,至少10分钟,持续约30秒,有逐渐延长的倾向,甚至伴有宫颈扩张。
若宫颈开大,B超检发现宫颈缩短,并伴有阴道血性分泌物或胎膜破裂等症状,很可能发生早产。此时,如果不及时诊断和处理,婴儿可能会提前出来;及时治疗,停止早产。
早产的孕妇首先要卧床休息,减少不必要的剧烈运动;必要时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一些抑制宫缩的药物。
采取胎儿保护措施后,如果早产迹象消失,应立即停止这些药物,因为任何胎儿保护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不适合长期使用。那些能保护胎儿的人应该尽可能多地保护胎儿。那些怀孕超过35周的人不能强迫胎儿保护到足月。但由于孕妇的身体状况或胎儿原因不能继续怀孕,最好及时出生,否则对胎儿和孕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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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