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先看这样一则新闻:章小姐和丈夫大纲是外地打工者,二年前租住了王婆婆的住房,当时,王婆婆看到章小姐和丈夫大纲小两口很利索干净,很爽快的签订了一份长期租房合同, 没想到的是,租了一年多,章小姐也怀孕了,现在宝宝都快生了,房东王婆婆却不让章小姐一家租住了,非让她们搬出来。
章小姐问理由,王婆婆说,当地有个习俗,“租户可以在租房里死,不可以在租房里生”。
在南方一些地区,的确有这样的习俗:“租户可以在租房里死,不可以在租房里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俗呢?
租户可以在房东家里死,古代人认为,房客死在租房里,意味着死者把屋里所有的晦气都带走了,也代表房东在“积阴德”。而租户如果在自己家里生了孩子,租户的孩子出生就会带走房东家的财气福气,妨碍房东家里的财运。
我们看一些古代的影视剧,就可以发现,古代人如果在逃荒时期,突然面临分娩,都是要在一些寺庙里安顿下来,而不是到一些居家人家,也是由于这个禁忌在作怪。
古代人,即使是在自己家里住的房间,对于产妇分娩也是很忌讳的,产妇生孩子,要到一间专门生孩子的房间生,不能在客厅和主房里分娩,也是因为这个习俗。
当时,我把情况和我们领导说了,幸亏,春节前产房里有空床,我们就把她收了进来,等到分娩完了,在医院又呆了一个星期,才回到租房里去,就这样,房东还不乐意呢,说是春节打牌输了钱,都是她在作怪呢,小丽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给房东,才算了事。
其实,这种 “可在租房死,不能在租房生”习俗,只是一种封建迷信思想,更何况,现在生孩子,都是到医院来生产,根本不会像过去,在住房里分娩,房间里血光一片。所以,现在一些房东借着习俗,不考虑于孕妇的实际困难和感受,在现代社会早该被唾弃了。
如果一些年轻夫妻有章小姐这样的遭遇,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房东履行租房的合同义务,或者是在租房前和房东讲好,自己未来可能会怀孕生孩子,取得房东的同意,以避免未来的尴尬。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