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此次赛事的竞赛规程。
(二)采用分三枪发令的起跑形式。(三)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所有参赛者需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未按规定佩戴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四)参赛者必须于11月29日上午6:00前到起点按竞赛项目及号码布分类,分别进行分区集结,在每个分区前组委会都设置了检录地毯,在比赛发枪后,选手须先通过所在分区的检录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为有效。
(五)名次录取方法:按计时芯片成绩录取名次。
(六)组委会为参赛者提供感应芯片计时服务,参赛者必须统一佩戴感应计时芯片,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戴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概不负责。
佩戴计时芯片要求:
1、将粘贴计时芯片的号码布佩戴在胸前;
2、切勿将衣物,腰包遮挡粘贴了计时芯片的号码布;
3、号码布上的计时芯片及泡沫不可折叠、撕毁、损坏、移除;
4、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必须踏上赛道上的各计时感应地毯。
(七)本次比赛分3枪出发,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并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终点等位置设有计时感应带,参赛者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比赛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无法生成成绩证书。
(八)赛事为参赛者提供存衣服务。参赛者必须使用组委会发放的存衣袋,并在存衣袋上插入/贴上与本人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于比赛当天6:45前存在起点相应的存衣车上,赛后凭大号码布于14:30前到终点存衣区相应区域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请在赛后5个工作日内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过时,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请勿将贵重物品(如有效证件、手机、现金、手表、各种钥匙、其他电子产品等)、易碎品、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遗失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九)饮水站、补给站
公里数 | 饮料/饮水 | 饮水/用水 | 能量补给 |
5KM | √ | ||
7.5KM | √ | ||
10KM | √ | ||
12.5KM | √ | √ | |
15KM | √ | √ | |
17.5KM | √ | √ | |
20KM | √ | ||
22.5KM | √ | ||
25KM | √ | √ | |
27.5KM | √ | √ | |
30KM | √ | ||
32.5KM | √ | √ | |
35KM | √ | √ | |
37.5KM | √ | √ | |
40KM | √ | √ |
注:参赛者不得随意丢弃任何纸杯、瓶罐、果皮和包装袋等垃圾,请将其分类后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内或交给周边的组委会工作人员/志愿者。
(十)关门距离和时间为了保证参赛者的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若有需要,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终点。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
位置 | 关门时间 |
10公里 | 8:30 |
15公里 | 9:10 |
20公里 | 9:50 |
25公里 | 10:30 |
30公里 | 11:15 |
35公里 | 12:05 |
40公里 | 12:50 |
终点 | 13:15 |
注: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组委会安排。 |
(十一)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参赛须知》(在领取号码布和计时芯片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