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队奖励标准
(一)小团队奖励
1.基本团。组织市外游客团,且单团人数不少于20人(含)的,每人次奖励30元。同等情况下,组织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60元。
2.精品团。在基本团基础上,行程路线中包含国家5A级旅游景区(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安远三百山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余丫山景区)、全国首座红色文化高科技主题公园(赣州方特东方欲晓主题公园)景点之一的,每人次奖励50元。同等情况下,组织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100元。
3.若基本团、精品团2晚都入住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或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每人次增加奖励20元。
(二)大型团队奖励
1.专列(包列)。一次性组织299人(含)以上的专列(包列)团队,每人次奖励125元。如为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200元。
2.航空团。一次性组织25人(含)以上通过赣州市内机场航班往返,每人次奖励150元。如为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300元。
3.自驾团。一次性组织自驾游团队15辆(含)以上且游客人数在50人(含)以上,每人次奖励100元。
4.大型团队若2晚都入住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或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每人次增加奖励20元。
(三)地接奖励。在赣州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旅行社累计接待引客入赣旅游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达到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7.5万元;累计接待境外引客入赣旅游团队达到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达到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一家旅行社最多申报2次。
(四)突出贡献奖励。累计组织引客入赣旅游团队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达到10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8万元;达到20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累计组织境外引客入赣旅游团队3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家旅行社最多申报2次。
(五)注意事项。旅游小团队奖励和大型团队奖励不重复享受,地接奖励与突出贡献奖励不重复享受。
红培研学团队奖励标准
(一)招学引学奖励
1.引进市外红培团队,且单团人数不少于30人(含)的,每人次奖励50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100元。一次性组织 299 人(含)以上的专列(包列) 团队,每人次奖励125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200元。同等情况下,每增加住宿1晚,每人次增加奖励 20元。
2.引进市外红色研学团队,且单团人数不少于 30人(含)的,每人次奖励25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50元。一次性组织299人(含)以上的专列(包列)团队,每人次奖励60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100元。同等情况下,每增加住宿1晚,每人次增加奖励 10元。
(二)地接奖励。在赣州市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红培研学机构(基地)或旅行社累计接待引客入赣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分别达到3000人(含)、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7.5万元;累计接待境外引客入赣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分别达到3000人(含)、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一家红培研学机构(基地)或旅行社最多申报2次。
(三)突出贡献奖励。累计组织引客入赣红培团队3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分别达到6000人(含)、10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8万元;分别达到10000人(含)、20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累计组织境外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3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达到3000人(含)、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家红培研学机构(基地)或旅行社最多申报2次。
(四)注意事项。地接奖励与突出贡献奖励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