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贷额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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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确定方式有四种,须同时按以下四个纬度计算,取低值。
1、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额(单位+个人)÷借款人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所有借款人未结清贷款每月偿还金额}×0.35×12个月×贷款年限。
2、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综合确定(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首套首贷住房:贷款额度=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如下表:
3、按照购房总价确定(购房总价取购房合同总价和房屋评估总价的低值)。
首套首贷住房(二手房房龄≤20年的):贷款额度≤购房总价的80%;
第二套住房(二手房房龄≤20年的):贷款额度≤购房总价的50%。
注:不论首套、二套, 20年<二手房房龄≤30年的,贷款额度≤购房总价的40%。
4、按照贷款额度上下限确定。
贷款额度下限:申请贷款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
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即:1万元≤贷款额度≤50万元
注:毕业5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落户宜昌,购买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首贷自住住房,不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确定的贷款额度。(即贷款额度的确定依据上述第1、3、4计算值取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