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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州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图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现将增城区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增城区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增城区中心城区各居民委员会管理的范围内,城丰村、夏街村、西山村斋路自然村、罗岗石角新村,广汕公路雁塔大桥西至三联路口、荔城大道的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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