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籍在外乡亲告知书
五一假期将至,部分在外富民籍乡亲计划返乡或回家省亲,随着人员流动增加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针对有意愿返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
(一)非必要不返乡。为减少返乡途中的感染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告知在外的家人或亲友非必要不返乡。所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返乡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支付。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远行、不返乡。
(二)返乡前知晓事项。所有返乡人员必须注册“云南健康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4月30日0时起,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社区要及时将报备的来(返)昆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返乡后注意事项。返县后,必须严格执行富民县防疫政策措施。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不去人多的地方,外出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注意个人卫生。时刻关注“云南健康码”颜色,如出现“黄码”“红码”,应立即向村(社区)或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如有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公立医院就诊,就医过程中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医生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14天活动轨迹。凡不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严格遵守昆明市防疫政策
(一)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昆人员。14 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 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高风险地区来(返)昆人员。14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 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未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昆人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未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 “*”号来(返)昆人员。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 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五)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的地区来(返)昆人员。近14 天内有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15日6时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上述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 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