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蜂蜜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根据国家年度的审查,被查出市场上有假蜂蜜流通。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消费应该如何慎重选择蜂蜜呢?饮用假蜂蜜的危害有多大呢?买到假蜂蜜该怎么办呢?
10月20日,GB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下称“新国标”)将正式实施。“新国标”旨在遏制假蜂蜜,可是,未必。国内多位权 威专家指出,过去、现在和将来,符合国标的蜂蜜都不一定是真蜂蜜,这个国标,既包括从2005年开始执行的旧国标,也包括马上开始执行的新国标。
这是怎么回事呢?蜂蜜国标几经修改都遏制不住假蜂蜜.
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充分自然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在人们的心目中,既然有国标,就应该能遏制假蜂蜜,但事实远非如此。且看蜂蜜国标的演变之路:
早在1982年,商业部就颁布实施了GH012-82《蜂蜜质量标准》。2002年,又以G918796-2002蜂蜜国家标准取而代之,但二者均是推 荐性标准,且均没有对蜂蜜提出真实性要求。这些标准由蜂蜜生产企业自愿采用。很多企业发现,谁采用这些标准谁吃亏,于是大多蜂蜜生产企业都乐于采用自行制 定的企业标准,而且多数企业标准低于国标,一些企业的标准,甚至低到连蜂蜜的基本理化指标都没有。当时规定,企业只需持自定标准到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备案,就可成为“合法”的企业标准。于是假蜂蜜泛滥开来,市场上大量出现用甘蔗糖浆、玉米糖浆冒充的假蜂蜜,即便“真蜂蜜”,也可能掺入甘蔗糖浆、玉米糖 浆。
到了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18796-2005《蜂蜜》国家标准,汲取之前太过宽松的教训, 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其中增加了蜂蜜的真实性要求:蜂蜜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蜂蜜中碳-4植 物糖的百分含量不得大于7;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果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或其提取物、分泌物、工业生产物质,不得以 “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或名称主词。这一大段话,唯有“碳-4植物”不好懂,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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