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大连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地点与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
6月27日-7月1日。工作日时间:8:30-12:00,13: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及申请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人,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教育局窗口(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现场确认。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户口、居住地、就读高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场所进行现场确认。
大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登记表 | ||||||
序号 | 认 定 机 构 | 窗口咨询电话 | 网 址 | 现场确认时间 | 现场确认地点 | 地 址 |
1 | 大连市教育局 | 0411-65850172 | http://www.edu.dl.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2 |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 0411-62670033 | http://www.dlzs.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中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中山区杏林街62号 |
3 |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 0411-83689327 | www.dlxg.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西岗区政务服务大厅 | 西岗区长春路146号 |
4 | 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 | 0411-84368410 | http://www.dlshk.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沙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 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 |
5 |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 0411-88159498 | http://www.gjzsx.cn/templ/ | 6月27日-7月1日 | 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 | 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 |
6 |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 0411-86367712 | http://zjzy.lsedu.com.cn:9001/ | 6月27日-7月1日 | 旅顺口区教育局人事科 | 旅顺口区迎春街875号 |
7 |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和 文化旅游局 | 0411-87877099 0411-87935710 | https://www.dljp.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金普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 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97号行政服务中心 |
8 | 大连市长海县教育局 | 0411-39371509 | http://www.chedu.net/ | 6月27日-7月1日 | 长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 |
9 | 大连市瓦房店市教育局 | 0411-85611368 | http://www.dlwfd.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
10 | 大连市普兰店区教育局 | 0411-83133500 | http://www.dlpld.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普兰店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层B区15号窗口 | 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原三川大厦) |
11 | 大连市庄河市教育局 | 0411-89867579 | http://www.dlzh.gov.cn/show/main | 6月27日-7月1日 | 庄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
12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0411-85095740 | http://www.ccxi.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 长兴岛经济区锦城路66号 |
13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 0411-84798810 | https://www.dlhitech.gov.cn/ | 6月27日-7月1日 | 大连高新区公共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窗口 | 大连高新区高新街1号 |
(3)申请人请及时了解并遵守各现场确认地点疫情防控要求。
2.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提供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出示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外省市的提供大连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
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已经毕业离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4)《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不得提交其他形式的体检报告,如有漏检、检查项目无结论的,以及体检医院没有加盖公章的,则体检结果不合格。
(5)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符合免试直接认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往届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以上材料可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相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白底、小于190k、jpg格式)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7)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申请人员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加贴封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