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入(返)泸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
一、国内涉疫地区分类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对入(返)泸人员按照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类地区,分类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A、B、C、D四类地区的划定由指挥部适时动态调整公开发布。
(一)A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
2.经专家研判需要列入的重点涉疫地区。
(二)B类地区
1.国内新冠疫情中风险地区。
2.经专家研判需要列入的涉疫地区。
(三)C类地区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地区,且已发生外溢或经专家研判有外溢风险的地区。
2.经专家研判需要列入的涉疫地区。
(四)D类地区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地区。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带“*”,但经专家研判有疫情外溢风险地区。
二、国内涉疫地区入(返)泸人员分类管控措施
(一)A类地区及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
管控措施:14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及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即日起抵泸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地区及云南健康码“黄码”人员。
管控措施:14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及云南健康码“黄码”人员:即日起抵泸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C类地区及异地集中隔离期满入(返)泸人员。
管控措施:即日起从C类地区入(返)泸人员及异地集中隔离期满返泸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D类地区入(返)泸人员。
管控措施:即日起从D类地区入(返)泸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州内边境县入(返)泸人员管控措施
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的入(返)泸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泸后24小时内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四、货车司机管控措施
(一)货车司机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的模式。对于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色带*号、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的货车司机,体温检测正常的,立即予以放行。
(二)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采样+抗原检测”,同时详细登记目的地和途经地。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目的地或途径地实施管控措施。
五、其他措施
(一)所有州外入(返)泸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泸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管理7天,期间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做好个人防护。
(二)援助医护人员、返乡学生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三)如有违反通告内容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即日起,入(返)泸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五)排查的其他相关风险人群,由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后按照“一人一策”原则执行。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