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山出台“人才24条”新政内容
为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营造爱才重才的社会氛围,2020年4月17日下午,中山召开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
住房方面
■提出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安居房供给体系、提供租金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解决人才短期租住、长期使用、自住购房等不同需求。
配偶就业方面
■明确用人单位负主体责任,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协调统筹,区分人才配偶原岗位性质,分别提出解决办法。
子女入学方面
■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责任,特别是明确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
■从市外转入中山就读的,按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选择更宽裕:
市公安局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力保障人才落户地畅通。
■申请落户我市的上述类型人才,有自有住房的,直接落户到自有住房;
■没自有住房的,可自愿选择落户至父母名下房产,或工作地镇区人才公共户,或在工作地镇区申请亲友搭户。在办理时限方面,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服务人才落户工作,对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人才落户申请,只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一致,将直接当场办理(结)。
人才补贴及保障方面
◆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
◆在具体资金发放上,将尽快出台细则,明确具体申请条件及安排,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批次发放补贴,今年优先保障已经毕业满5年、即201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的政府津贴。
◆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原则上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协调安排;
◆镇区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属地镇区协助统筹安排;
◆市属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统筹安排。
◆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是中山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的一次创新,符合中央关于改进人才评价考核的有关要求,以能力、业绩、产出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更好地激发释放人才活力,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
◆今年,中山继续加大对青年人才回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入驻中山市易创空间孵化基地、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广东中山农业孵化基地等纳入名录的基地创办初创企业(指取得我市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享受办公场地免租和一次性创业扶持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目前,市人社局正在修订创业孵化管理办法,希望为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
对于户籍尚未迁入中山的紧缺适用人才享受两项优惠政策:
■子女入读幼儿园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或产权房屋所在镇区的教育部门,申请按照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安排就读幼儿园。如果安排有困难的,由市教体局协调安排到附近镇区就读。
■小孩需要入读小学和初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同样可以申请按照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就读公办学校。
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如果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
■如果从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由工作单位或产权房屋所在镇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对于第五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安排到市直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设立“市政府奖学金”:
■对于就读于国家“双一流”高校、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的中山生源青年人才,给予10万到30万奖学金和就业补贴。
■被录取入学的时候给20%,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候给20%,毕业以后在中山全职工作满3年时给60%。
人才医疗保健服务配套政策
■为提升中山人才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市卫健局将为紧缺适用人才就诊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安排所属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便捷门诊、急诊服务;
■高层次人才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协助安排市内三甲医院床位等医疗服务保障;
■在市镇两级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团队轮值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和其他紧缺适用人才分层分类提供家庭保健医生日常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