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宁德、马尾、莆田等地监测筛查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有效做好罗源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最新《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风险区域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要求,请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与相关涉疫人员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管理措施,等待检测结果期间,不得外出,不聚集、不聚餐。
二、从宁德霞浦、上海、北京、陕西西安、安徽宿州、江苏无锡、山东临沂、福州马尾等重点涉疫地区入(返)罗人员,请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进行报备,入罗后就近开展核酸检测,配合村居(社区)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对于从上述地区返回或接触高危人群不主动报备,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园区)要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服务场所、密闭场所、商超酒店、海鲜农贸市场,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增派核验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通行机制。
四、各类企事业单位、场所管理者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一旦发现健康码红、黄码或体温异常人员,应立即就地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向所在乡镇(园区)、村居(社区)报告。
五、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六、强化海上疫情防控,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海域;禁止在海上接触外地、外籍渔船,进行渔获物交易;禁止为外来船舶提供物资、补给、转载人员。回港人员“上岸必检”,同时配合第2次核酸检测(上岸后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管理措施。
七、请广大人民群众持续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
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