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直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2022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新录用公务员须在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中选调生须在招录机关(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起算时间为录用文件下发后到招录机关(单位)报到之日;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其他职位类别职务或职级的,应当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关于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的规定;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6.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