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通江县疾控中心收到成都市武侯区疾控中心在四川省应急管理调度平台推送的密切接触者协查信息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目前,密切接触者薛某华、薛某波2人(母子关系)已于7月19日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7月19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薛某华、薛某波2人在通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7月17日
13:30,薛某华、薛某波坐朋友周某某私家车回通江县城;
17:30,到达通江西高速收费站;
18:00,薛某华、薛某波坐朋友周某某私家车前往壁州街道诺江东路乡村肥肠店就餐;
19:30,薛某波乘坐出租车回家,薛某华步行回家;
21:00,薛某华回到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7月18日
10:40,薛某华步行前往壁州街道西寺社区报备,薛某波未外出;
11:30,薛某华步行前往诺江中路欣妍名妆店取物;
12:00,薛某华步行前往新区医院门诊部(原老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采样(结果阴性);
13:00,薛某华采样结束后步行回到家中;
15:16,薛某华、薛某波坐朋友赵某私家车到红星路怡朵蛋糕店购物;
15:19,薛某华、薛某波到红星路仙果果店购物;
15:27,薛某华、薛某波坐朋友赵某私家车前往广纳镇街道赵某某家中聚餐;
20:00,薛某华、薛某波坐朋友赵某私家车返回通江县城;
21:00,薛某华、薛某波在王家坝娟娟烧烤店就餐;
21:30,薛某华、薛某波步行回到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7月19日
08:00,薛某华步行前往诺江中路欣妍名妆店上班,薛某波在家未外出;
15:00,薛某华接到成都市武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通知,其母子2人被判定为密接,本人立即离开欣妍名妆店回家,随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市民朋友:
薛某华、薛某波2人的明确接触人员,县应急指挥部已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请与薛某华、薛某波2人活动轨迹存在重叠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系列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