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7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四区落户实施办法,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指南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江苏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 四区落户有效期:
2022年4月18日《暂行办法》期限届满,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四区落户实施办法》,对《暂行办法》的主体内容未做调整,将其更名为《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同时,为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四区落户实施办法》的有效期设为三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