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连中山区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留连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中山区落实助企纾困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大中政发〔2022〕8号)要求,为做好方案中第4条政策的落实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对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山区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持续运营2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区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留连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创业人员《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大使馆或香港、澳门办事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文件等材料;
(四)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上报所需材料;
(二)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中山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三)中山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对街道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中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对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有关说明
(一)本细则中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注册时间应晚于毕业时间,且申请补贴期间企业须保持正常运营;
(三)本细则中涉及的补贴政策与区级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不兼得;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本细则未尽事项由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