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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区落户几天办完(南京四区落户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2 12:48:23
The Beginning

  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注意:申请人应当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更多信息请看:

THE END

TAG:公安机关  工作日内  申请人  之日起  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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