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临时救助救助政策:
申请对象为:农村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申请享受“单人户”保障;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以及其他因疫致困群众,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出现因疫病亡人员的家庭,可申请大额临时救助。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申请渠道:手机APP申请,使用“甘快办”APP,登录注册后,搜索“低保”-“社会救助申请便捷通道”-“我要申请”,按提示完成申请。使用“掌上民政”APP,登录注册后,点击“我要预约”-“社会救助申请”,按提示完成申请。
社会救助热线(法定工作日内)
兰州市:0931-8231539、0931-8231529
城关区:0931-8730537
七里河:0931-2662102、0931-2662034
西固区:0931-7556384
安宁区:0931-7673033
红古区:0931-6254125
榆中县:0931-5237916
永登县:0931-6417250
皋兰县:0931-572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