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第三批)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
申请对象:
对象一: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2019年9月(含)后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
对象二:已领取第一或第二笔补贴,现符合续发补贴资格条件的人才。
申请条件:
(1)首笔补贴申请条件
年龄:
①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
②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
③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岁以下。
【注】:年龄以来珠海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
【注】:港澳台、外籍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其中一项即可。
劳动合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正、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户籍:取得本市户籍(正、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外籍人才无须取得)。
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申报期限:
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须两年内提交第一笔补贴申请并通过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续发补贴申请条件
申领周期:
距申领上一笔补贴间隔12个月以上(以公示通过时间起算),期间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因变更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的,累计不超过3个月)。
户籍:户籍未迁出珠海(正、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外籍人才除外)。
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18万元以上。
申请方式:
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