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澳门户籍教师在珠海居住回澳门学校工作要隔离吗?
不需要隔离。
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就学返校人员范围
(一)在珠海、中山市学校就读的澳门籍学生;
(二)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门学校就读的学生;
(三)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门学校工作的澳门籍教师及澳门籍职员;
(四)在澳门居住,在珠海、中山市学校工作的澳门籍教师及澳门籍职员;
(五)上述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学生的一名陪护家长。
扩展材料
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就学返校人员须遵循以下规定及要求
在内地期间,须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须及时向学校(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须及时向学校(社区)如实报告,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隐瞒不报的,将依法处置。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就学返校人员须遵循以下规定及要求
(一)入境前,须与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确认本人已在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名单内;未在名单内的,须联系就读(工作)学校,申请纳入名单。未纳入名单的,将按现行入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境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澳门、珠海或中山市学校印制的有效学生证、教师证或职员工作证;
2.陪护家长须持有学校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珠海市、中山市相关部门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采样证明。
(三)须在通关前到当地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
(四)须主动配合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如实申报本人健康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在内地期间,须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须及时向学校(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须及时向学校(社区)如实报告,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隐瞒不报的,将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