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全省共计划招录13708人,报考指南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2月1日9:00至7日16:00。
二、报名入口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
三、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2月1日9:00至8日16:00。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的报考者,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00至8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者如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减免考试费,办理减免申请时间统一为2021年2月1日9:00至8日16:00。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3月9日9:00后。
五、笔试时间
2021年3月14日。
六、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2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招考信息查询
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3708名。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报考广州、深圳和其他19个地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也可通过登录相关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八、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2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时间
·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上午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45-12:45《申论》
·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下午14:30-16:30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十、面试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考的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评: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根据规定,广州、深圳部分招录职位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