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
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实行实名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不予注册登记。摩托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所有人须持有准驾车型为摩托车的驾驶证。摩托车申请注册登记时鼓励在车辆加装卫星定位装置。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排气量大于125毫升的摩托车及非本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市人民政府批准用于执法管理、市政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除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