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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茂名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和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0 18:48:33
The Beginning

  茂名住房公积金提取

  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同时根据提取原因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或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不能进行购、建房或偿还住房按揭商业贷款提取。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

  (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建办选址意见书)、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建筑材料单据、房屋照片;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申请书、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屋损毁相片、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证明(或相关部门出示证明)、与维修公司签订的维修合同、相关付款单据;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还款证明、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

  (六)职工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夫妻无房产证明、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租金缴纳证明(租赁廉租住房、公共住房时需提供);

  (七)离、退休或退职的,提供离退休(退职)证或退休审批表;

  (八)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证明;

  (九)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关系证明或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十一)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十二)失业(或下岗)职工,男性年龄满50周岁、女性年龄满4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失业证;非本市户口的职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失业证;未继续缴存的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提供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失业证;

  (十三)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提供申请书、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经社保核报后的发票、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证件或材料;

  (十四)经济困难职工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全日制普通大学的,提供申请书、证明婚姻状况和直系亲属关系的证件或材料、单亲家庭或一方失业或一方为农村户籍证明、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入学须知或缴费单据;

  (十五)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供证明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加装电梯协议、与电梯公司签订的合同(土建和电梯)、银行缴款单据、建设中电梯照片;

  (十六)调离本市的,提供非本市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调出证明。

THE END

TAG:证件  婚姻状况  材料  权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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