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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仙人洞旅游景区2号3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批复
高州市仙人洞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仙人洞景区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及原茂名市物价局《茂名市物价局关于茂名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茂价【2014】9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对你公司2号、3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见下表)
二、收费使用税务发票,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自本批复执行之日起,我局高发改价格(2020)1号同时废止。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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