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现提出我市如下具体金融支持意见:
一、运用新增货币政策工具强化金融支持能力
(一)积极运用抗疫专项再贷款。对纳入全国和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的企业,及时组织有关银行以先贷后借的形式,运用专项再贷款向其发放低息贷款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现行3.05%),中央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贴息,相关企业融资成本不超过1.6%。
(二)增加防疫复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投放。分别增加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满足小微企业、涉农领域的防疫和复工复产融资需求,实行优惠利率,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多举措引导银行扩大票据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对中小微企业票据给予及时流动性支持,实施优惠利率,开办再贴现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二、创新金融产品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获得率
(四)开辟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专属服务通道。充分利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专区,归集、整合疫情防控各项金融支持服务政策,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智能对接金融机构专项融资产品,量身订做一揽子、一站式专属融资服务。
(五)大力推广线上金融产品。确保线上渠道、自助渠道7×24小时运行,实现融资、结算、结售汇、票据贴现等业务的线上全覆盖,电话银行随时提供金融咨询与服务,及时处理客户日常金融需求。引导机构增加线上融资投放规模,鼓励、引导企业线上申贷、用款、还款。对于不习惯使用线上业务客户,要针对性做好线下金融服务,提供电话咨询、错峰办理、提前预约等便民服务。
(六)扩大信用贷款和中小长期贷款的投放。引导银行机构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以时间换空间,缓解企业抵押物缺乏导致融资难及短期还款压力大加重经营难的问题,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促就业。
(七)优化信贷流程和提高审批效率。银行机构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摸排特殊时期企业的融资需求,制定特殊时期融资服务方案,开通高效绿色授信审批通道,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八)拓展“粤信融”平台及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应用。充分发挥“粤信融”线上融资服务功能,新增“抗疫贷款”绿色通道,鼓励开发相关信贷产品,畅通融资供需,提高融资效率;继续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供应链融资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多举措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九)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方案。金融机构要“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方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尤其是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
(十)合理优化企业还款付息安排。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企业受影响程度摸排工作,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采取展期、续贷、信贷重组、调整还款计划、适当减免部分利息等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广无还本续贷,与企业共克时艰。
(十一)为企业提供征信保护。在疫情防控期间,银行机构建立名单制管理,实行差异化政策,对受影响严重的企业及个人,导致无法按时偿还到期贷款,经核查后,不计罚息复利,不调整风险分类形态,提供征信保护,避免逾期影响。
(十二)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和大力推进“闪赔”“秒赔”。保险机构要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公司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及时快速理赔。
四、深入推进贸易投融资和结算便利化
(十三)做好外汇业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贸易投资活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所需重点物资进口和产品出口,以及重点防疫物资生产流通企业扩大供应所涉及的各类外汇业务,银行按“特事特办、急事速办”原则,简化办理流程,加速办理速度。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十四)加快贸易便利化措施落地。推进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等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在茂落地见效。继续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十五)做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确保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及时划拨到账,保障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五、发挥“增信分险”平台作用
(十六)发挥“增信分险”平台作用。发挥政府现有的风险补偿基金、转贷资金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三个“增信分险”平台作用,放宽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企业池准入门槛,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受惠;落实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零费用运作,帮助受困企业完成续贷。
(十七)推进涉企信息共享。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建立相关名单库,加强名单库内企业的金融支持。同时推动涉企重要信息如水电、用工、税收、诉讼等信息的共享。
(十八)建立金融稳定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完善茂名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我市金融改革发展,优化我市营商融资环境,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和防范处置,为我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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