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近期有“黑龙江牡丹江市(1月15日以来)”旅居史,尤其是与通报新冠肺炎阳性个案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主动报备相关情况(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如您14天内到过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离开前需要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崇左市、防城港市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黑河市、鸡西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双鸭山市、伊春市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喀则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塔城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云南省: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临沧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普洱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三、倡议广大市民群众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和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个人防护。返清后,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有关措施。如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
四、农村地区返乡过节人群,应配合社区(村居)对国内中、高风险来(返)清人员的摸排工作,自觉遵守当地防疫规定。
五、入境人员完成集中隔离前,应主动向返回当地的社区(村居)报备,返程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当地落实防疫措施。
六、进口冷链、国际航运、国际货运相关工作、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场所从事高风险岗位的人员,需按防疫规定要求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七、全市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均要求执行交通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交通站场从业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工作。乘客进站时需测温、亮健康码、佩戴口罩,红黄码人员严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序候乘。
八、从外省非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倡议抵清当天主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果您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请抵清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委会报备,配合三人小组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九、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各类活动主办方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灯会、联欢会、年会等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尽量压缩人员规模。
十、各类旅游景区根据“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确保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酒店等住宿单位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电影院、剧院、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麻将馆、棋牌室、公共浴室(沐足)等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要落实“四强化一提倡”等疫情防控措施,即强化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餐饮场所堂食保持距离,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定期做好通风消毒。
十一、各类公共场所做好防疫宣传,张贴防疫政策,控制人流,严守一米线,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和消毒等措施。
十二、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落实就餐人员亮码、测温和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等措施。
十三、零售药店严守“小门”,对购买退热类药品、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发挥哨点作用。
十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十五、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别提醒】
2021年12月28日起,广东省正式启用涉疫风险人员“12320排查专号”。涉疫风险人员入粤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并留意接听、查看12320专号电话及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