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意见征求稿)》:
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向所有人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材料: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电动自行车登记由所有人向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多形式办理点,简化办理流程,积极推行网络申请登记,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邮政企业、社区工作站、行业协会等组织集中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当天查验车辆并审核提交的登记材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核发号牌、行驶证(含电子形式)。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