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人才分类标准
A类人才:
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顶尖人才、国家杰出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人才:
1.包括国家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一流学科带头人、中科院专家,二级教授(研究员),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2.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著名学术组织等机构的高层管理人才;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文华奖”“群星奖”等国家级常设性文艺类重要奖项(排名前三名)的创作人员。
C类人才:
1.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学术技术带头人;
2.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中华技能大奖、八桂学者、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D类人才:
1.且有全日制博十学位和副高职称或具有正高职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认可的急雷紧缺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及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在国内500强企业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或区内外大型名牌企业担任副总以上职务,新引进到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4.全国技术能手;
5.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
E类人才:
1.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才;
2.在区内外大型名牌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新引进到我市大型或骨干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
4.十百千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F类人才:
1.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
2.新引进到我市医疗,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农业、文化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紧缺人才;
3.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高级技师。
G类人才:
1.国内一流大学及学科、国际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技师。
H类人才:
1.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
2.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
3.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