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疫情防控期间境外人员返柳入柳须主动报告,通告全文如下:
一、
凡近期有拟从境外返柳入柳人员的家庭,在掌握家庭成员及亲属拟从境外返柳入柳的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境外返柳入柳人员所在单位或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报告拟入境人员的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信息。
同时,自觉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的管理和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收到相关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属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区收到拟从境外返柳入柳人员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
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有境外返柳入柳人员的单位,必须提前48小时如实向所属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境外返柳入柳人员的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联系方式、所乘交通工具、个人身体状况等情况,并积极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各县区收到拟从境外返柳入柳人员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
所有宾馆酒店要做好入住人员登记管理,发现有境外返柳入柳人员入住的,应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其中,来自境外的返柳入柳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统一安排至市级定点隔离场所按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自境外的返柳入柳中国籍人员统一送各县区定点隔离场所按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费用由入境人员自负。
四、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人员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
疫情防控期间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各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从境外返柳入柳情况。
五、
所有从境外返柳入柳人员在入境检查无异常后,按规定采取隔离管理等措施。隔离期满返回后,境外返柳入柳人员凡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就近就医,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自觉接受管理。
六、
除按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外,境外返柳入柳人员本人或其家庭、单位应同时通过“龙城市民云”APP中的“龙云e报”进行信息填报,并严格执行广西健康码有关制度规定。
七、
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境外返柳入柳人员情况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对发现问题、存在失职、漏管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屯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对隐瞒不报的入境人员,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需承担因此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
八、
群众发现境外返柳入柳人员非法入境、入境后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可向所属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或通过“龙云e报”进行网上举报。
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3000—10000元现金奖励(所需资金由受理举报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承担,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做好值班值守,开通专线电话,及时接听相关人员行程报告和群众举报,依法依规做好管理服务。
九、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疫情响应解除之日终止。
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
柳城县7612267 鹿寨县6818120
融安县8158939 融水县5124119
三江县8615259 柳北区2802642
城中区2820189 鱼峰区3162460
柳南区3725100 柳江区7219062
柳东新区2671143 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351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