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全文如下:
一、全面复工复产
企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后,即可复工复产,不再另行审批、备案。
全面复工复产后,工厂、企业要参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措施做好防控工作,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出入口扫码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集体食堂实行错时错峰分散就餐。
当地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服务队要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帮助企业复工提供防疫防护物资,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全面保障交通正常运转
保证鹿寨至柳州往返班线、县内公共交通、出租车等正常运营,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维护客流运行秩序;社区和村屯村民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封路、封村、封社区,影响复工复产,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各车站仍严格执行入口扫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和引导乘客加强个人自我防护,同时定期对公共场所和车辆进行消毒。
三、全面复商事项
(一)除网吧、酒吧、KTV、电影院等娱乐场所及大型餐饮饭店外,其他行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取消晚上9点后不许营业,取消原限制非生活必需的经营活动等规定。
以上营业场所要在入口处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未佩戴口罩或体温≥37.3℃的发热人员一律禁止入内;继续保持外卖或顾客打包带走的经营方式,不得堂食,要尽量减少大量人员聚集,单位食堂仍实行分餐制,或安排错时就餐。
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各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二)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放。
(三)各农贸市场继续执行严格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制度,及时通风换气;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要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卖、加工等行为,加大对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公共场所及群体性活动
继续执行公共场所出入口设置扫码、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
继续关停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小区广场、露天健身场地等公共场所;
继续暂停广场舞、聚集打牌、打麻将、多人聚集聊天、乡镇圩日等群体性活动;
坚持“红事”推迟举行,“白事”从简的原则,避免人员聚集,不扎堆、不聚餐;
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普及防病知识,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相关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