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意见,外地人员建议暂缓来邕或抵邕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南宁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外地返邕人员管理提出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根据当前全国疫情情况,结合南宁市近期相关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实际,建议规劝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来(返)邕人员暂缓来(返)邕。
二、凡是未持有本市身份证以及未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人员,建议暂缓来邕或抵邕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三、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所有外地返邕人员,返邕前14天内到过疫区或接触过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人,建议进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无身体不适,再上岗工作或外出活动。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根据全国疫情进展最新情况,结合南宁市实际,提供最新管理技术指导意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