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奇峰小筑小区实行临时疫情风险管控的通告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最短时间切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控制疫情在社区传播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七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1年12月24日起,对奇峰小筑小区实行临时疫情风险管控。
一、临时疫情风险管控期间,实行暂时“区域封闭”管理措施。
二、实行临时疫情风险管控期间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三、临时疫情风险管控时间,根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进行研判后确定。
临时疫情风险管控期间,公安部门按“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依法限制管控区域内居民出入,请区域内居民做好自我防护。
本通告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七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并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
桂林市七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4日
桂林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多地持续发生聚集性疫情,截止12月21日0时,全国共有13个高风险地区,55个中风险地区。12月21日,区内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东兴市),新增入境确诊病例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8例。元旦假期在即,为持续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确保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桂林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
一、及时主动报告登记
1. 12月6日(含)以来,有东兴市旅居史的来(返)桂林人员(含出差、旅游),需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自觉开展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开展2次检测);
2.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桂林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备,抵达桂林后配合社区尽快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3. 从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来(返)桂林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由区内凭祥市、宁明县、靖西县、那坡县、大新县、防城区来(返)桂林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发热病人、健康码“红码”或“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二、配合监督健康管理
1. 留宿外地亲朋好友,建议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引导其至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
2. 不私自容留“三非”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主动向社区报告。
三、合理安排出行
如无必要,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去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返回后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护措施。提倡区、市内周边游,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的疫情防控制度。
四、减少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做好个人防护
1.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到公共场所应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3.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4. 收拆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货物时,戴一次性手套,先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切勿大面积喷洒),拆完快递后洗手。
六、出现不适及时就诊
日常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