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灵川县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行车安全,规范我县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文明出行,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灵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建的智慧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已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现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智慧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将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摄录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公告如下:
二、以上设置地点相关路口、路段将进行摄录取证,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线商户、居民支持与配合。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