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朋友、访桂旅客: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及广大访桂旅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控工作,望广大市民朋友和访桂旅客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2020年1月16日以来从湖北省返桂、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市民,请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并主动在家隔离观察;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并做好跟踪随访、体温检测等服务管理工作。
二、2020年1月16日以来来自湖北省或有在湖北省停留经历的访桂旅客,请到市区或各县(市)指定安置酒店(宾馆)下榻,向前台报告,并主动在酒店(宾馆)进行隔离观察;酒店(宾馆)接到报告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并向辖区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报告。
三、隔离观察从离开疫区时算起,满14天后方可解除,期间不要外出,避免接触他人。
四、隔离观察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主动联系或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请戴好口罩,切勿乘坐公共交通。
五、处于隔离观察期的人员,不配合隔离措施或私自外出,将按照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故意隐瞒自己来自疫区、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欢迎广大群众互相监督,如有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人员的线索,可向辖区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报告。
桂林是一片宜居好客的热土,但疫情肆虐,容不得我们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以及访桂旅客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众志成城、同心携手,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
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