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第 027 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
锦溪苑三期16幢
2.管控区
锦溪苑二、三期17、18、19、20、22、23、24、25、26、27、28、29、30、31幢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第 026 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
(1)维纳阳光花园南区9-17、20-28、32-36、40-45、48幢;
(2)金怡苑6幢。
2.管控区
维纳阳光花园南区、金怡苑
管控区参照封控区提级管理,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政策。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封控区:
(1)泾园二村南区9幢至43幢(自2022年4月10日起执行);
(2)泾园新村北区34幢至61幢(自2022年4月11日起执行)。
2.管控区:泾园二村、泾园新村北区34幢至61幢(自2022年4月11日起执行)。
管控区和封控区如图所示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