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结婚登记可以跨省办理了吗?
答:暂时还不可以。但是6月1日后,新政策执行可能会出相关细则,在苏州跨省办理结婚登记不远了。
6月1日起,江苏结婚登记可“跨省通办”!
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联网工作
按照民政部“跨省通办”试点部署要求,江苏省民政厅已完成大量前期筹备工作,起草了江苏省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实施方案,完成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改造,增加婚姻登记数据部省交换频次,确保民政部婚姻中心库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并与公安部门协商共享省内居住证信息,便于核验跨省登记当事人提交的居住证。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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