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提醒:
一、所有省外来(返)浏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区县来(返)浏人员均需提前2天通过申报系统或电话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省外来(返)浏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湘后第一时间落地检并进行“3天2检”(以入湘落地时间开始计算,第1天和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三、近7日内有新疆、西藏、青海旅居史人员和有四川、贵州、江西疫情发生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自驾人员闭环自驾),按省市要求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控措施。国内其它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浏人员、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落实7天隔离医学观察;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浏人员需落实7天3检。省市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将适时调整防疫政策,请配合村(社区)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四、居家隔离期间,与共同居住人员均不能外出;居家健康监测除采核酸外均不能外出;7天3检、3天2检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避免乘坐交通工具,建议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和扫场所码。
五、鉴于国内多地疫情外溢和传播风险仍然较大,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减少跨省、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及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游或出差,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
六、个人要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测温、扫场所码等防疫措施,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可疑症状,及时主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
七、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举办,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向属地政府报备,并严格落实到位。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省人员应至少完成“3天2检”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全市各类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和经营性密闭场所,进入时应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他公共场所应查验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对未落实扫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或未达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场所的一律实行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