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安全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二级响应”各项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文体场馆安全有序恢复开放通知如下:
一、恢复开放原则
公共文体场馆恢复开放必须符合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通告和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落实防控、分批推进、有序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自2020年3月11日0时起安全有序恢复开放。
二、恢复开放范围
除影剧院、网吧、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以外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除各类游泳场馆、线下体育培训机构和学校场地设施以外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和经营性室内健身场所。
三、恢复开放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精准稳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文体场馆的恢复开放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服务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一)建立防控工作体系。拟恢复开放的公共文体场馆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编制防控方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上报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入场人员要求。对公共文体场馆进出人员实施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及校验“锡康码”等措施。体温正常且“锡康码”显示“绿码”的人员方可进入,对体温超过37.3℃或显示“红码”人员,应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处置。
(三)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公共文体场馆恢复开放后要采取限流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日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不得超过正常承载量的50%,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提倡采取网上实名预约、分时分流、数字导览等措施,暂不接待团队参观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
(四)分区有限恢复开放。公共文体场馆中的密闭空间暂缓开放(如内部封闭式展厅、阅览室、小剧场、排练厅等无法自然通风的区域),中央空调暂停使用。暂缓组织线下培训、讲座、展览、演出、沙龙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消杀通风。根据防控消杀规范,定时对设备设施等公共区域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注意避免过度消杀。保持室内文体场馆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六)完善应急预案。拟恢复开放的公共文体场馆要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立即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进行场馆消杀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
四、加强工作督导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各镇(园区、街道)要加强指导,督促公共文体场馆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督查,建立信息沟通联系机制,掌握属地公共文体场馆恢复开放动态,及时向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人:文体广电旅游局 任小清
邮箱:962709421@qq.com
电话:87986551 15995375396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