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安街道各村居疫情防控电话
1.海安街道值班室(24小时)电话/传真:0513-81801090;
2.海安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13-81802515;
3.海安街道各社区(村)电话:
旺池社区 0513-88866092
育才社区 0513-88839210
星海社区 0513-88350569
新桥社区 0513-88810599
海陵社区 0513-88863215
洋港社区 0513-88821215
黎明社区 0513-88857728
曙光社区 0513-81802521
新宁社区 0513-88915215
海光社区 0513-88910130
镇南社区 0513-88162963
二里社区 0513-88162966
闸东社区 0513-88863554
新园社区 0513-88812304
中坝社区 0513-88165282
中大街社区0513-81802512
复兴社区0513-81802513
平桥村0513-80685289
三塘村 0513-88898711
凤山村 0513-88833463
二、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1号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零星散发、部分地区局部暴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坚持非必要不离通,特别是不去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确需离通的,返海时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人员,确需来海的,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海后均要第一时间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属地规范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对有上海市、吉林省、青岛市、连云港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来海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居),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11天严格健康监测,按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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