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自11月11日起,海门区正式启动3-11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现将接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及免疫程序
现住海门区的3-11岁(接种时需年满3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群,应接尽接。11月启动接种工作,力争11月20日前完成3-11岁人群的首剂接种,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疫苗应尽快在8周内完成。
二、疫苗种类
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均为灭活疫苗,我区使用的是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生产及其分包装企业分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及其分包装企业分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据前期进行的3-17岁组临床试验数据,上述疫苗的中和抗体阳转率与成人组相比无显著性差异,安全性符合预期要求,没有增加安全性风险。后续将根据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将其他被批准的疫苗纳入接种范围。
三、接种组织
1.3-11周岁儿童接种时,请家长(监护人)务必携带受种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由家长(监护人)全程陪同进行接种。
2.接种时务必由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
3.接种人群是在校在园学生的,由学校或幼儿园有序组织到指定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应如实详细告知受种儿童健康状况及过敏史。
4.对于3-11岁非在校在园儿童,可由各街道、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到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接种。
四、3-11周岁人群接种禁忌
1.发热、感冒等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2.对疫苗或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
3.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4.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其他具体情况如实告知接种门诊医生。
五、注意事项
1.接种前要避免儿童空腹(如早晨应吃好早饭)、避免劳累,接种当天孩子宜穿宽松的衣服(方便肩膀三角肌露出)。
2.接种全程要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避免扎堆,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
3.新冠病毒疫苗不能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如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间冲突时,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在特殊情况下,如孩子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4.接种时务必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请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孩子的健康安全,陪同和监护孩子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筑牢人群免疫屏障,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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