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及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50-15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根据省市部署要求,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规范要求,做好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来通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各镇(街道)要组织社区加强对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来通。人员主动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和健康监测。具体要求如下:
1.对7月18日以来有四川省绵阳市,7月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由属地镇(街道)组织到区级集中医学观察点(联系人:朱邢兵,13862821201 ;顾林峰,17712264449)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解除隔离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月18日以来有四川省绵阳市,7月14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如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属地镇(街道)组织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接受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即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本区,必须在进入我区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每日10 时前,上报重点地区来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统计表。
3.学校、医院、企业、商超、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各自领域人员排查方案及措施,加强对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来通人员的主动排查,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加强车站和景区等场所的健康码与行程卡查验,做好接驳转运工作。
4.各地各部门要引导公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四川省绵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返通后,要按照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以上通知,自2021年7月2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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