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
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分区分类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年第42号),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自4月12日零时,市区(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实施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一区一策”、稳妥有序的原则,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业。
1、封控区、管控区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复业(封控区、管控区范围以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为准)。
2、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按照防范区管理,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加强公共场所管控,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体育场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和宗教场所、景点景区继续暂停开放。各类餐饮服务机构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具体管控措施另行通告;其他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严格限流50%。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二、工作程序
1、企业申请。服务业企业对照复工复业基本要求开展自查,达到复工复业要求后,向所属街道(园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业申请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复业工作方案(包括防控措施落实、徐州健康宝场所码、人员管理、物资保障、安全生产等)。
2、属地审核。街道(园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两级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审核通过后及时组织企业复工复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指出问题并指导企业抓紧整改,尽快实现复工复业。
3、检查抽查。市、区两级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通过审核并复工复业的服务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责令整改或暂停复工复业。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建立服务业共同防控体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员工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区、街道(园区、镇)两级要落实属地责任,要制定本区域企业复工复业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督导检查,强化企业服务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服务业企业稳妥有序复工复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市疫情防控职责分工,监督指导行业内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研究制定服务业各行业复工复业的重点推进措施和重点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定期调度汇总各区企业复工复业情况。酒店宾馆、冷链企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星级宾馆、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企业由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专业市场、餐饮、商场(超市)、综合体、商务会展企业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场站枢纽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企业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金融企业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科技服务企业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房地产销售企业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社会培训企业由各审批部门(单位)牵头负责,其他服务业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参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9月《关于细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门责任的通知》),市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2、强化政策扶持。各区各部门要采取务实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物资保障、资金、用工、运输等问题,深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省《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的通知》《徐州市税务局助企纾困十项举措》等措施,努力减轻服务业企业因本轮疫情产生的负担。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惠企政策举措,促进服务业迅速恢复。
3、强化督导检查。市、区、镇三级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复工复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街道(园区、镇)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市、区两级服务业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重点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人员、车辆、物资、行程码、场所码等日常管理信息以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抽查。
4、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指导企业提升防控能力、加强职工健康教育,引导民众强化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扩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复工复业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形成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线。
徐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相关要求
1、落实工作方案。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制度及复工复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第一责任人。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对接联络,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等工作,设立消毒员规范开展消毒工作。方案应包含:生产经营场所风险隐患排查、现场消毒、防疫物资储备、员工摸排和隔离场所设置等情况;上下游供应链主体信息及货源、储备情况;场所出入口管理、员工健康监测、场所码申领使用、进出货物及车辆管理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2、落实员工管理。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记录员工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情况、家人主要行动轨迹等信息,严格审定复工复业人员名单。封控区、管控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员工不能返岗。所有来(返)徐员工抵徐前要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注册“徐州健康宝”、严格执行“落地即检、闭环管理;来前报备、优先放行”,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徐州健康宝”自主申报(如实填写“入徐登记”)并向单位报备,抵达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旅居史严格落实“3+11”或“7+7”“14+7”等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企业要加强员工日常管理,进入工作岗位前须扫“徐州健康宝”(外籍人员持有效护照,出示“苏康码”)出示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进入农批市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人员培训,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落实场所防控。企业要按照《江苏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对经营场所各个区域和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加大消杀力度,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场所出入口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要张贴徐州健康宝“场所码”,所有进入场所人员要扫“徐州健康宝”(外籍人员持有效护照,出示“苏康码”)、出示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进入农批市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各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有关限流规定,原则上暂不举办线下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员工聚集。
4、落实物资管理。企业要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橡胶手套、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相关防疫物资储备,重点防护物资和消毒物资需确保不低于30天用量。加强对外来(进口)物品外包装、运输工具、冷冻冷藏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坚决防范物品疫情输入风险。要严格落实“五查”制度,查进口物品报关手续、查检验检疫证明、查产地来源及规格数量、查核酸检测报告、查进销货台账和消毒记录,加强对进口物品源头、装卸储运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和销售经营过程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控,做到进口货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参照进口货物管理。
5、落实车辆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安排专人对接和管理相关车辆及人员,严格落实来(返)车辆及驾乘人员“三查两采一扫码”,对车辆进行“行程扫”核查。实施车辆人员分类管控。
6、落实应急管理。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复工复业前,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未到位不得复工复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企业要设置隔离场所,生产经营中发现员工或外来人员可疑症状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现病例要及时关闭工作场所,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
如有疫情防控政策变化,从其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