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1.建议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离徐,不要去中高风险地区,也不要去近期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旅游、出差等; 2.确需前往这些地区,要在离徐前及返徐后均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所在单位报批。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3.目前,全市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观音机场继续落实离徐乘客体温测量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
进入当地政策 | 所有省外来人,都要在抵徐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一、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病例有轨迹交叉的来徐返徐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的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区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第1、3、7天各检测1次,即7天3检)。 三、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徐返徐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市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即3天2检)。 四、针对发生较大较严重疫情的地市(河南、天津等地),相关地区解封后,对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低风险来徐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徐返徐人员管理。对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非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来徐返徐人员,有出行证明的,进行7天健康监测,在进入我市时及72小时之内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即3天2检)。对在中高风险区解除封闭管理、持有解除隔离管控证明的来徐返徐的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即7天3检)。 五、省外来徐返徐人员,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 六、由于疫情变化较快,请提前电话咨询即时的疫情政策和具体的时间要求。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及时做出调整。 | |
出行交通政策 | 民航 | |
铁路 | 1.铁路来徐: (1)省内来徐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出站;1月10日起,省外来徐人员另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引导相关人员就地进行核酸检测。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交由卫健部门处置。(此要求为地方管控要求); (3)火车站出站口设有中高风险地区来徐人员专用通道,请相关地区来徐乘客一定要走专用通道并接受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查验。 2.铁路离徐: (1)对乘客开展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2)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站上车;否则交现场属地卫健部门处置。 | |
公路 | 1.自驾车(含货车): 自驾车来徐或离徐,公路上不设查验点,请驾乘人员抵达社区(村)后主动配合开展健康管理。 2.道路客运 (1)对入徐离徐乘客开展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1月10日起,省外来徐人员另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引导相关人员就地进行核酸检测。 (2)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站上车;否则交现场所属地卫健部门处置。 | |
水路 | 1. 国内航行船舶严格“非必要不上岸”“非必要不登轮”措施,准确记录上下船人员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联系方式, 并做好测温、验码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2、严禁船舶使用自备艇安排人员上下。乘坐交通船上下的交通船单位应做好人员身份信息登记及测温、验码、戴口罩工作, 落实交通船一航次一消毒及个人防护措施。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船舶船员禁止上下船。因伤 病救治等特殊情况确需上岸的,应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疫情防 控指挥部批准。 4、港航企业要强化船岸界面管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登轮作业,核对检查登轮作业人员和上下船船员身份信息,做好测温、 验码和个人防护等工作,严禁无关人员上下船。 |